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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献血领导小组成员调整
时间:2020-09-29 13:47:56 来源:看苏州移动端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苏州市献血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献血条例》《苏州市献血条例》(以下简称省、市《条例》)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调整苏州市献血领导小组成员,并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见附件)。

  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曹后灵 副市长

  副组长:马九根 市政府副秘书长

  汪苏春 市文明办副主任

  谭伟良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成员:朱向峰 市教育局副局长

  吴伟澎 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刘凤珠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治部主任、省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苏南训练基地支队长

  吴桐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黄济美 市财政局二级调研员

  沈伟 市人社局副局长

  史纲 市资源规划局副局长

  周达 市园林绿化局副局长

  胡春明 市城管局副局长

  马文欣 市交通局副局长

  陆锋 市文广旅局副局长

  陈小康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刘伟 市退役军人局副局长

  葛卫 市应急局副局长

  高慧芹 市总工会三级调研员、机关党委书记

  王超 团市委副书记

  张亿锋 市科协副主席

  张献忠 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王茜 苏州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邱惠霞 市广电总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万智慧 苏州轨道交通集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刘标 苏州大学副校长

  王荣庆 苏州科技大学党委副书记

  王松石 张家港市副市长

  张月明 常熟市副市长

  顾建康 太仓市副市长

  李文 昆山市副市长

  汤卫明 吴江区副区长

  周黎敏 吴中区副区长

  黄靖 相城区副区长

  雷波 姑苏区副区长

  吴宏 苏州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政法委书记

  王牟 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虎丘区副区长

  李军强 苏州军分区保障处处长

  严伟斌 市中心血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陈小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严伟斌同志兼任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苏州市献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献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组织无偿献血公益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督促有关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无偿献血工作;将无偿献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等的考核指标;指导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作,推动志愿者组织的相关活动持续有效开展。

  市教育局: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无偿献血知识健康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将无偿献血知识纳入相关选修课程或校本课程,提高广大学生对科学献血的认识;动员适龄、健康的大中专学生参加无偿献血。

  市科技局:支持采供血机构血液质量安全和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治疗经血液传播疾病相关技术的科学研究及成果推广。

  市公安局:负责掌握与无偿献血工作有关的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情况,依法保护合法采供血,打击非法采供血、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等违法犯罪活动;对有关无偿献血工作信息网络安全进行监管;协助做好流动献血车辆停靠、协调设置献血者临时车辆停泊点等工作;落实好献血者的新市民积分管理政策,将非本市户籍公民在本市献血和受献血表彰的情况纳入积分管理。

  市司法局:利用各类平台载体开展经常性的无偿献血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指导、协调、督促相关单位抓好无偿献血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市财政局:根据无偿献血工作的总体需要,落实和保障无偿献血工作各项经费,保证采供血工作正常运行。根据省、市《条例》,保障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获得者、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获得者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园林、风景名胜区等场所,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政策(即“三免政策”)的落实。

  市人社局:完善采供血机构工作人员管理机制,做好人力资源保障。

  市资源规划局:协同做好献血屋的选址规划设置。

  市园林绿化局:根据省、市《条例》,保障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获得者、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获得者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园林、风景名胜区等场所政策的落实。

  市城管局:统筹安排无偿献血宣传户外公益广告;指导流动采血车在市区繁华地段确定相对固定位置,支持献血屋建设;为献血者临时车辆停泊提供便利。

  市交通局:根据省、市《条例》,保障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获得者、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获得者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政策的落实。

  市文广旅局:指导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配合做好献血法律法规、科普知识等方面的宣传工作;根据省、市《条例》,保障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获得者、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获得者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共文化场馆和等级景区等场所政策的落实。

  市卫生健康委:作为无偿献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做好宣传、组织、动员等协调工作和献血、采血、供血、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采供血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医疗机构临床科学、合理用血的监管;根据省、市《条例》,保障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获得者、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的获得者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政策的落实;负责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市退役军人局:协同做好对驻苏部队慰问工作;宣传具有优秀献血事迹的退役军人,鼓励退役军人积极参加无偿献血,彰显退役军人的奉献精神。

  市应急局:协助做好消防救援队伍的慰问工作和应急献血工作。

  市总工会: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动员和组织无偿献血公益活动。

  团市委:对团员青年开展无偿献血知识健康教育,提高广大团员青年对科学献血的认识;鼓励和倡导青年团员参加无偿献血公益活动。

  市科协:将无偿献血列入重要科普宣传内容,利用科协的各类宣传载体进行广泛的宣传,逐步提升市民的无偿献血意识。

  市红十字会:积极参与和推动无偿献血工作,把无偿献血纳入红十字会日常工作,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苏州日报报业集团:开展无偿献血公益宣传,宣传献血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做好无偿献血综合性报道。

  市广电总台:督促引导广播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对无偿献血进行正面宣传;开展无偿献血公益宣传,宣传献血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做好无偿献血综合性报道。

  苏州轨道交通集团:通过其设置或者管理的宣传栏、公共视听载体等设施,协同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工作。

  苏州大学、苏州科技大学: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对无偿献血的认识,动员组织大学生积极参加无偿献血。

  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成立辖区献血办或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无偿献血工作,保证市政府下达的无偿献血计划按期按量完成;协调有关部门为停放流动献血车、设置献血点提供便利;组织辖区内企业、街道社区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献血宣传活动,积极动员和组织辖区内企业职工和社区居民参加无偿献血。

  苏州军分区:统一协调驻苏部队的无偿献血工作,组织动员官兵参加无偿献血。

  市中心血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统一管理本辖区的血源。制定落实团体及街头无偿献血计划,落实无偿献血五支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宣传工作。提供采供血及医疗用血服务,负责血液的采集、检测、分离、储存和供应等工作。开展输血相关研究,与医院合作开展临床输血新技术应用工作。保障采血、供血安全。指导各血站分站业务工作。配合做好市献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责编: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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