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新路径
“苏州方案”获生态环境部全国推广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文,在全国推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苏州方案”。生态环境部通知认为,苏州市以“太湖生态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为载体,建立生态环境修复项目库实施“双向匹配”机制,创新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新路径,破解了赔偿资金“该用不敢用”“能用不愿意用”的难题。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生态文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有效手段。2022年,吴中区在太湖生态岛建成全省首个集修复示范、法治警示、科普交流和监测监控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引导苏州市域范围内不能在原位修复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因地制宜灵活采用“补种复绿”“增殖放流”“护林护鸟”及“劳务代偿”等方式开展替代性修复。截至目前,基地已落地修复案件74件、涉及修复资金约287万元,打造了居山湾碳汇林、金庭苑公园池塘等示范项目。
2023年,吴中区在实践中总结提炼“选择替代修复项目-缴纳资金-实现环境服务功能等量恢复”三步走模式,被生态环境部在2023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执法司法工作情况的三个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时,作为破解赔偿资金“该用不敢用”“能用不愿意用”的有益探索加以汇报。
去年8月底,吴中区联合苏州市人民检察院、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苏州市太湖生态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示范基地替代性修复项目清单“双向匹配”机制实施细则》,在全国首创项目库“双向匹配”替代性修复方式,并配套制定“双向匹配”和“公证提存”工作流程。综合运用赔偿资金“点对点”和“公证提存”管理使用模式,破解了赔偿资金收缴难、履行难、管理难的现实困境。
目前,“双向匹配+公证提存”模式已在具体项目——阴山江水质提升项目中得以运用,该项目是针对金庭镇阴山岛内唯一内河,进行水体生态修复、景观亮化及智慧运维监管等内容实施的项目。该项目于去年12月13日完工,高效、便捷、规范地使用生态损害赔偿资金开展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
“匹配不上项目,赔偿金暂时就无法使用,这笔钱存在哪、怎么管理、今后如何使用等一连串问题就会接踵而至。”吴中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双向匹配+公证提存”模式实施后,这些问题便可迎刃而解。接下来,苏州将持续擦亮基地的品牌,不断丰富实践案例,力争形成更多可感可触的实践成效和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提供“吴中经验”。(记者 惠玉兰 通讯员 贺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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