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27日)下午,由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主办,园林绿化和林业监察所承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专题培训在怡园牡丹亭举行。此次培训是落实年度“法治文化进园林”活动的重要举措,旨在提升园林系统依法保护文物的能力与风险防范意识。
据了解,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已于2025年3月1日正式施行。为帮助园林系统工作人员深刻理解修订精髓,准确运用于实践,本次培训重点聚焦两大核心:
深度解读新法修订要点,系统梳理了本次文物保护法修订的核心内容,特别是与园林、古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密切相关的关键条款。重点围绕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职责强化、建设控制地带管理新规、文物修缮审批流程优化、文物安全责任落实、活化利用的法律边界等方面进行了深入阐述,明确了新法带来的管理新要求。
以案释法强化风险警示,培训紧密结合近年来全国及本地发生的典型文物违法案例进行剖析。通过还原“未经审批,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建设”“擅自变更已批准的修缮计划和工程设计方案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施工”“不可移动文物的公益诉讼”等真实案例,深入解读案例中违反的法律条款、造成的后果及法律责任追究情况,条分缕析地指出了园林管理机构在日常管理、修缮、利用及安全防范中亟需关注的法律风险点和高发领域,为参训人员敲响警钟,划清法律红线。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培训内容紧扣实务、针对性强,对今后依法履职、规避风险、提升苏州园林精细化管理与保护水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接下来,苏州将以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为指引,不断深化文物保护工作,创新文物利用方式,让文物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活力。同时,大力向公众普及文物保护相关知识,激发公众参与文物保护的热情与责任感,凝聚共同守护历史瑰宝的强大合力。
(记者 杜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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