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正有序开展,不少市民关心公益捐赠税前扣除的相关问题,如符合条件的个人公益捐赠支出如何抵扣个税?需满足哪些条件、扣除标准是什么?参与单位集体捐赠能否享受该优惠?记者通过走访苏州市税务局,为市民梳理了相关办理要点,助力大家依规享受政策红利。
据介绍,根据现行政策,个人通过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的捐赠,可在计算经营所得、综合所得、分类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扣除凭证方面,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是办理税前扣除的有效凭证,受赠方接受捐赠时应按规定开具。若市民暂未取得捐赠票据,可先凭公益捐赠银行支付凭证扣除,并在捐赠之日起90日内补充提供票据;若未按规定补充,扣缴义务人将在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针对单位统一组织的集体捐赠,市民无需单独取得个人捐赠票据,凭汇总开具的捐赠票据和员工明细单即可办理扣除。
税务部门提醒,市民在个税汇算期间可仔细核对相关公益捐赠支出。(记者 陆晓华 通讯员 浦一飞)
本篇文章共有1页 当前为第 1 页

回到
顶部
